四忌(擇日兇煞名詞):四忌日四時之忌,忌嫁娶、安葬等人生大事。
四忌按四季取「五行墓絕」之日(春甲子、夏丙子、秋庚子、冬壬子),日氣受克不利,大事避用。
四忌日主要用於婚嫁、安葬的避諱:挑婚期、定下葬日時先篩掉。開市簽約等工商事項一般不特別迴避。
四忌與四窮、四廢、四耗同屬「四字兇」,出自漢代曆書體系,《協紀辨方書》列為要忌,反映「季氣盛衰」的五行擇日邏輯。
四忌日的應用場景其實很窄——婚期與葬期。這兩個日期本來就牽動長輩意見,提前篩掉四忌、四廢、月厭等兇日,能讓家庭溝通順暢許多。
Q:四忌日訂婚可以嗎?
A:傳統以忌嫁娶論,訂婚、迎娶同屬婚嫁大事,傾向避開。訂婚多由雙方家庭商定日期,若長輩在意就順手繞開。
Q:四忌和四廢哪個更兇?
A:四廢「干支俱廢」級別更高,諸事皆忌;四忌主要忌婚葬兩類。同日疊加時按更嚴者處理。
本文由農民曆編輯部整理;曆法資料依據壽星天文演算法與 GB/T 33661-2017 國家標準,神煞起例參考《欽定協紀辨方書》。最後校審:2026 年 9 月。